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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配资股票配资 股市必读:嘉泽新能(601619)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3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5.78%


发布日期:2025-05-29 23:06    点击次数:171


按月配资股票配资 股市必读:嘉泽新能(601619)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3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5.78%

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嘉泽新能(601619)报收于3.72元,下跌1.85%,换手率1.35%按月配资股票配资,成交量32.78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3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5.78%。公司公告汇总: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两项议案,同意率分别为99.5202%和99.3842%。公司公告汇总: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5年5月2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嘉泽转债”的转股。交易信息汇总

5月15日,嘉泽新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939.44万元,占总成交额15.78%;游资资金净流入788.79万元,占总成交额6.42%;散户资金净流入1150.65万元,占总成交额9.36%。

公司公告汇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4点30分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57,677,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3399%。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953,082,503股,占99.5202%;二是《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951,780,103股,占99.384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4日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9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57,677,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9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波董事长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票数为953,082,503股,占比99.5202%,反对票数为4,022,200股,弃权票数为572,680股;二是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为951,780,103股,占比99.3842%,反对票数为4,534,900股,弃权票数为1,362,380股。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燕、杨曦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嘉泽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嘉泽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243,435,218.2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股为基数。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嘉泽转债将停止转股。公司将于2025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自2025年5月2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嘉泽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嘉泽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5月20日之前(含5月20日)进行转股。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咨询电话:0951-51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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